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3〕1号)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教师〔2023〕4号)精神,2023年我市将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范围
2023年,将在我市7县区实施“特岗计划”,具体为:安定区、通渭县、陇西县、渭源县、临洮县、漳县、岷县。
二、计划和岗位
全市计划招聘“特岗计划”教师1036名(含2022年已签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11名),聘期为3年。
安定区80名。
通渭县110名(含2022年已签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2名)。
陇西县120名(含2022年已签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2名)。
渭源县159名(含2022年已签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2名)。
临洮县176名(含2022年已签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1名)。
漳县65名(含2022年已签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2名)。
岷县326名(含2022年已签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2名)。
各县区具体招聘计划和岗位详见附件1。
附件1:定西市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学科岗位表.xls
附件2:甘肃省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聘用人员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3:定西市2023年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各县区教育局联系方式.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