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待遇
(一)人才安家费
1.对于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学校按照《安徽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实施办法(试行)》(校人字[2017]75号)还提供安家费、科研支持经费等,本校毕业博士提供安家费2万元。标准如下(见表)(税前,单位为人民币,下同):
人才类别 | 科研支持经费(万元) | 工资福利待遇 (万元/年) | 安家费 (万元) | |
人文社会科学类 | 自然科学类 | |||
一类人才 | 400~600 | 1500~2000 | 面议 | 面议 |
二类人才 | 150~400 | 800~1500 | 80~100(年薪) | 面议 |
三类人才 | 50~150 | 100~500 | 40~60(年薪) | 不低于60 |
四类人才 | 30~50 | 50~100 | 30~40(年薪) | 50~60 |
五类人才 | 6 | 10~20 | 享受校内同等人员待遇 | 40~50 |
六类人才 | 4 | 5~10 | 享受校内同等人员待遇 | 30~40 |
七类人才 | 3 | 5 | 享受校内同等人员待遇 | 重点支持专业、紧缺专业20-30,一般专业10-20 |
海外人才 | 参照上述条件,一人一议 | |||
学术团队 | 一事一策 |
2.教学科研岗位引进的博士提供安家费,非教学科研岗位引进的博士原则上不提供安家费。
3.学校根据学科专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结合人才市场供求状况,对特色学科、紧缺专业及师范认证、工科认证需引进的博士给予政策倾斜,按照重点支持专业提供安家费。
4.硕士计划若能引进相应专业的博士,则按重点支持专业兑现博士安家费。
(二)住房
学校按照《安徽师范大学周转房管理办法》提供周转房。
(三)博士配偶安置
对特别优秀或者急需的博士,其配偶在异地工作,学校可酌情安排配偶工作;或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实行有偿安置。
(四)高层次人才
按照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兑现相关待遇,一人一议。
(五)子女教育
入职教师的子女可享受安徽最优质的附属幼儿园、附属小学和附属中学等教育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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