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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甘肃政法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甘肃政法学院人事处 | 2019-06-13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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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报送省直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484号)、《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127号)等文件精神及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相关安排,结合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其中,管理岗(辅导员)10名,专业技术岗(教辅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4.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博士研究生为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条件报名。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甘肃政法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按以下程序进行:

  1.系统注册。提交报名申请前要先进行报名系统注册,于2019年6月15日08:00至6月17日18:00登录甘肃政法学院人才招聘网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rsc.gsli.edu.cn/gkzp/gkzp1.htm )进行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账户名为个人身份证号,报名期间忘记密码的,通过报名系统登录页面下方的“找回密码”功能自助找回。

  2.提交报考申请。注册完成后,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和《岗位列表》,填写报考信息,及时提交报名申请。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2019年6月15日08:00至6月17日18:00。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相关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其中提交的学历、专业(专业方向)信息,应为同一个毕业证上的信息并符合招聘公告要求。对提供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报名技术等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我校人事处电话联系。

  3.资格初审。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由学校人事处根据公告要求和《岗位列表》中的招聘条件进行审查。

  4.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可在1个工作日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因审查未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由本人自负责任。

  5.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规定缴纳报名费150元。缴费方式:2019年6月18日15:00至6月19日24:00通过PC端登录甘肃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gszwfw.gov.cn/)“统一公共支付平台”非税缴款模块进行缴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发放准考证

  1.复审时间:2019年6月21日08:00至6月22日18:00

  2.复审地点:甘肃政法学院办公楼3楼302室。

  3.复审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本人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证件照(彩照)2张。④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凭所在院校出具的学籍证明进行资格复审。证明需注明专业(岗位要求具体方向的要注明专业方向)、是否为学术型硕士和能否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内容,证明由所在院校研究生院(处)学位或学籍主管部门盖章(所在学院证明无效)。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的证明进行资格复审。⑤党员证明材料(由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党委(组织部)出具)。本人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要真实、准确。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准考证。资格复审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及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将取消该应聘人员考试资格。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管理岗位(辅导员)将减少招聘计划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后仍达不到的,取消招聘计划(该岗位考生报名资格随之取消,不再进行补报和改报);专业技术岗位(教辅人员)由学校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并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教育厅备案。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管理岗(辅导员)考试范围为思想政治理论知识、辅导员业务知识、时事政治、文案写作、计算机基础知识等高校辅导员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和综合知识等。专业技术岗(教辅人员)考试范围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及时事政治、文案写作、计算机基础知识等。

  3.笔试时间为2019年6月23日9:00-11:00,笔试地点及笔试时应携带的证件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http://rsc.gsli.edu.cn/)。

  (四)面试

  1.面试人选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3:1的,由学校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并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教育厅备案。

  2.管理岗(辅导员)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等。专业技术岗(教辅人员)重点测试考生从事招聘岗位工作应当具备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3.进入面试人员于2019年6月26日08:00至18:00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原件在学校人事处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时应携带的证件以《面试通知书》为准。未按规定时间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在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http://rsc.gsli.edu.cn/)。

  (五)确定拟聘人员

  学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以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聘人选。若拟聘岗位考生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通过面试加试的方式进行确定。

  (六)考察

  学校采取函调、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形式对拟聘人员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中发现拟聘人员有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其他妨碍考察工作行为的,不予录用。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体检

  考察结束后,学校统一组织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0号)文件执行。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学校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审批

  学校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审批手续。对公示后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审批聘用。

  (十)备案

  学校将审批结果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

  (十一)聘用

  对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校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转移等手续。

  三、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考务工作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本次招聘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学校人事处咨询电话:0931-7601469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0931-7602811

  附件:甘肃政法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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