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公告》、市人社局《关于下达2019年“三支一扶”计划选拔指标的通知》(张人社通﹝2019﹞09号)精神,按肃南县“三支一扶”毕业生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参加资格初审人员10名。现将资格初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9年7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肃南县人社局319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6-6122223
具体参加资格初审人员名单见附表。
二、审查资料
参加资格初审人员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3张。报到证有具体就业单位的,须同时提交与报到证就业单位一致的《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原件。因家庭户籍变更报考新户籍所在地服务岗位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报到证不再调整改派;退出现役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填写《甘肃省2019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资格审核表》一式3份双面打印。
三、有关要求
资格复审需有毕业生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前来复审,不得委托或代为复审。资格初审人员与选拔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在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不能按要求提交以上证件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录取资格,并按成绩排名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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