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聘办法(试行)》(人社部规[2018]5号),按照《关于印发<临夏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方案>的通知》(临州应急[2019]90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平、公正、平等、自愿、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及人数:计划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45人(限男性),其中,临夏州消防支队战勤保障大队23人,临夏市消防大队22人。具体岗位分布如下:
工作单位 |
人数 |
岗位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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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消防支队 |
战勤保障大队 |
23 |
消防文员3人、车辆驾驶员8人、炊事员2人、汽车、装备设施维修员4人、医疗救助人员1人、通讯员1人、灭火救援人员4人 |
临夏市消防大队 |
临夏中队 |
11 |
通讯员2人、炊事员1人 灭火救援人员8人 |
东门中队 |
11 |
车辆驾驶员3人、通讯员1人、灭火救援人员7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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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
45 |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品行端正,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三)临夏州户籍人员。
(四)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消防员岗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1995年7月1日至2001年6月30日前);退伍军人、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大专以上院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8周岁(1991年7月1日至2001年6月30日前);持有A1、A2或B2驾驶证,可放宽至30周岁(1989年7月1日至2001年6月30日前)。
(六)身心健康,体形端正,无盲视、无传染病史、无残疾,身高不低于165cm,符合国家征兵体检标准。
(七)同等条件下,按消防部队退役人员、退役军人、熟练掌握专业技能(含汽车驾驶、装备维修、计算机操作、烹饪等专业技能)、“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人员顺序优先聘用。
(八)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开除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步骤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19日—2019年9月22日。
2.报名地点:临夏市消防大队(地址:临夏市红园路邓家桥)。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也可以委托报名。每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重复交叉报名者,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临夏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三份、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信网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近期蓝底正面2寸免冠照片(8张)以及符合优先聘用的其他证件(退伍证、驾驶证、执业资格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报名的,受委托人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书原件。
应聘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或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准考证
准考证发放时间:2019年9月23日全天。
地点:临夏市消防大队(地址:临夏市红园路邓家桥)。
(三)考试
1.体能测试
通过报名与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试。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单杠引体向上、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原地跳高,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聘体能测试及标准》实施。
2.岗位适应性测试
通过体能测试人员全部参加岗位适应性测试,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岗位适应性测试。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岗位适应性测试。
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为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拖拽,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聘岗位适应性测试及标准》实施。
3.心理测试和面试
按体能测试和岗位性测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参加心理测试及面试人员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确定
考核总成绩按体能测试占比35%、岗位适应性测试占比35%、面试占比30%的权重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0.35+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0.35+面试成绩×0.3,取小数点后两位。
拟聘取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对退伍军人持有特殊岗位执业资格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优先聘用。
(四)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岗位1:1.5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组织实施。体检结束以后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在体检结果通知后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人员,一律不得聘用。
体检不合格者,出现的岗位空缺经招聘办核准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不合格者,不得递补)
(五)政治审查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核。政治考核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
政治考核不合格者,出现的岗位空缺经招聘办核准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不合格者,不得递补)。
(六)公示
经政审合格后列为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报考人员姓名和考核成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
从政审合格、公示无异议人员中按照总成绩和聘用岗位确定聘用人员。
五、招聘聘用
(一)岗前培训。对拟聘用人员由州消防支队统一组织在甘肃省消防救援总队培训基地开展岗前集中培训。主要内容包括规章制度、法律法规、体能训练、业务理论、业务技能、队列训练、日常管理等。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进行试用。
(二)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含岗前培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后,由临夏市消防大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合同终止条件等内容),合同期限为3年。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一般情况下,合同不超过两期。
(三)合同解除。由临夏市消防大队每年对聘用人员履职尽责、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有不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违规违纪行为和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管理方式及待遇保障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聘用后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驻勤,主要担负灭火救援、抢险救灾、执勤保卫等工作任务,合同期间享受以下基本待遇:
(一)基本工资2800元/人*月、消防员高危职业津贴和值班、执勤补助600元/人*月;
(二)统一办理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照规定由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缴纳。
七、组织实施及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临夏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市纪委全程监督。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招聘全过程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考试成绩、政审合格人员名单等有关信息将及时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任何培训班,请报考人员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监督电话:
临夏市纪委0930-661008
政策咨询电话:
临夏市消防大队
13830102089 13830103292 0930-6229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