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省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决定面向全国部分重点高校定向选调应届大学优秀毕业生到安徽干事创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数量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数量
从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南开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山大学等16所高校,选调300名应届大学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独立学院毕业生及定向、委培生),其中博士研究生40名,硕士研究生180名,本科生80名,具体职位见附件1。
对参加定向选调生笔试但未入围选调生面试和面试后未进入体检考察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将适时推荐到省市所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具体招聘工作按人才引进有关规定执行。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具有为安徽发展积极奉献的远大志向,服从组织安排;
4.学习成绩优良,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时间:本科生2020年1月—7月,硕士、博士研究生2019年8月—2020年7月),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18周岁以上(2001年11月前出生),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1986年11月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8年11月后出生),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1993年11月后出生);
6.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奖励人员、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大学毕业生同等条件可以优先选调。
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受到过各种处分处理、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二、选调程序
考生免缴报名考试费和体检费。外省高校考生报销往返车费,费用采取包干形式,包干标准为:北京厦门900元、天津800元、上海杭州500元、南京武汉250元、广州1200元;在合肥食宿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免食宿费。
(一)网上报名
1. 提交报考申请。采取个人申请、高校推荐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19年11月21日10:00至2019年11月27日15:00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逐项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上传本人近期清晰的免冠证件照片(jpg格式,295×413像素,20—100kb)。报考人员应根据本人最高学历所学专业报考。
2. 资格审查。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后可及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11月27日17:00前进行修改,重新申请参加资格初审。
(二)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12月11日至笔试考试前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资格复审的必备证件之一,请务必妥善保管。
(三)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2019年12月15日(具体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部分内容,分值100分。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笔试成绩于2019年12月下旬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安徽省委组织部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四)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安徽省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复审。
(五)面试
面试初步定于2019年 1月初统一在合肥市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全部职位根据1:2比例,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职位笔试合格人数与招考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1:2最低面试比例的,相应调整职位招考计划数。调整的原则是先同一学历层次调整,后跨学历层次调整。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具体方法为: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最终成绩×50%。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等额确定体检考察的人选(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体检和考察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重点为政治素质、学习成绩、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凡不签订协议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已签订的,不得放弃选调和组织分配。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安徽省委组织部按程序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安徽先锋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三、分配等其他事宜
(一)省直单位分配40名,其中,文史、理工类博士研究生综合成绩各前10名,文史、理工类硕士研究生综合成绩各前10名;市直单位分配260名,其中文史、理工类博士研究生各10名,文史、理工类硕士研究生各80名,文史、理工类本科各40名。
(二)选调生在录用后或试用期满后,须在县(市、区)、乡镇(街道)进行基层锻炼,时间不少于2年(含试用期),并至少安排1年时间到村任职。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
(三)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进行任职定级。博士研究生任二级主任科员,硕士研究生任四级主任科员,本科生任一级科员。
热忱欢迎有志于投身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的优秀学子踊跃报名。
政策咨询:安徽省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电话:0551—62609726、62609802,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1号楼东561室,邮编:230091。
考务和技术咨询:安徽省人事考试院,0551-63457903
附: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11月7日
原标题:安徽省2020年面向全国重点高校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
来源:http://www.apta.gov.cn/Officer/FAnnouncementDetail/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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