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肃南县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整补充工作的意见》和《肃南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办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19年度肃南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遴选职位及数量
本次公开遴选职位为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非领导职务岗位,遴选人数47名。具体职位及数量详见《肃南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2.公开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和条件
遴选范围为肃南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身体健康;
2.各遴选职位要求具备的年龄、学历、身份、专业等其他条件。年龄计算时间以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至少2年)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包括服务期满大学生安置乡镇工作后时间未满2年);
4.法律、法规规定不能遴选的其他情形。
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不得报考与遴选部门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职位。
3.遴选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0日至11月21日
报名地点:公务员(参公)岗位在县委组织部115办公室报名。
事业岗位在县人社局319办公室报名。
2.报名资料与资格审查。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自愿申请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个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后,按岗位类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查报考资格。
报名人员除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外,同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含个人基本情况,乡镇基层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乡镇实际工作年限等内容),本人年度考核结果,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5张。报考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追究责任。
本次遴选原则上计划遴选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达到1:3,方可组织遴选工作。报名合格人员达不到比例的,经公开遴选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不低于1:2。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
(二)笔试
遴选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织实施。遴选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地点及时间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按遴选人数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达不到比例的,经公开遴选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不低于1:2,若仍达不到的,可减少计划或合并职位。考察由组织、人社、遴选部门(单位)主管部门及遴选单位组成不少于3人的考察工作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学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工作结束以后,形成综合考察意见。考察结果由考察组进行量化评分。评分均实行百分制。
(四)成绩计算和确定遴选对象
根据笔试、考察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对年度考核为优秀格次人员,每年度考核1个优秀在综合成绩中加0.5分。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考察组评分×30%+年度考核优秀次数×0.5。
根据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分职位按计划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遴选对象。经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拟遴选对象所在单位、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报遴选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4组织监督
遴选工作在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遴选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遴选工作有关信息将及时发布,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0936)6121151
县委组织部(0936)6122205
报名及咨询电话:
县委组织部:(0936)6122327
联系人:张艳京
县人社局:(0936)6122223
联系人:李娅蓉
中共肃南县委组织部
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18日
附件下载>>>
2019年肃南县直事业单位遴选职位表.docx
原标题:2019年度肃南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47名!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gF34jAo5et-k6HED_dVMj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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