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崇信县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县直党政机关和党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研究,决定采取公开考试的方式,面向各乡(镇)、工业集中区、县直各部门选调县委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事业干部5名,其中女性1名。
二、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3.县财政全额供给的科级以下干部(现在县内各类学校和医疗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除外),男性年龄在30岁以下(为1989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28岁以下(为1991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2017年12月12日前参加工作),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身体健康,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7.中共党员或从事过文秘工作、具有一定文字写作基础的优先。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受处分尚未解除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在服务期或试用期的;
4.不符合干部回避有关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3日至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县统办楼415室,联系电话:0933-6121242,0933-6121993。
报名人员须提供的资料:
1.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报考介绍信;
2.本人填写并通过所在单位和组织、人社部门加注同意报考意见的《中共崇信县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3.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三龄两历一身份”证明;
4.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蓝底)。
(二)资格审查
县委办公室进行资格初审,并报组织、人社部门复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原则上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可降低比例按2:1开考。
(三)笔试、面试和考察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察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60%、30%、10%,折合总分为100分。
1.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总分100分。
2.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总分100分。笔试成绩确定后,由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可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考察。采取调阅档案、实地走访、民主测评、谈话了解等方式,对报考者的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总分100分。依据笔试、面试总得分,由高到低按1.5∶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的,按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4.笔试、面试、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四、监督检查
为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正、透明,届时邀请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进行全程监督(县纪委监督电话:0933-6121323,县委组织部监督电话:0933-6121173)。
五、其他事宜
1.必须由报考者本人在规定时间、地点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
2.报考者和相关单位提供的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
3.选调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者的资格。
4.未尽事宜,由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研究决定。
本公告由县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崇信县委办公室
2019年12月12日
原标题:中共崇信县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hongxin.gov.cn/xwzx/tzgg/201912/t20191212_7231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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