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县部分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关停后从业临床医师就业困难问题,有效缓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人才短缺现状,着力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经县卫生健康局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从事过临床诊疗活动的临床医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在全县范围内为13个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优先从2018年至今关停的个体诊所负责人中择优招聘)从事过临床诊疗活动的临床医师30名,应聘人员要服从岗位调剂,不服从岗位调剂的不予以聘用。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良好;
2.本人为灵台县户籍;
3.年龄60周岁以内(1960年1月31日之后出生),在岗村医年龄可放宽到65周岁;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无特殊重大疾病;
5.拟招聘人员必须具有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等资质(2019年考试通过人员可持成绩单报名)且在个体诊所、村卫生室、公立医院累计从事临床诊疗活动10年以上;
6.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名;
7.现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年龄小于60周岁的不得报名;
8.近三年发生医疗事故或者重大医疗差错的不得报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2020年1月2日—19日)。
1.报名人员持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到县政
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卫健局窗口报名,并填写灵台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公开招聘临床医师报名表,每人限报1个乡镇卫生院,报名结束后由窗口经办人负责将报考人员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等证件复印件装订成册上交县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健康股。
2.县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健康股和医政医管股对报名人员相关资料进行复审,确定符合条件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名单。
(二)临床技能测试及面试(1月31—2月5日)。
临床技能测试及面试内容为医学专业知识及常见临床疾病的诊治知识。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出题制卷、考务,县卫生健康局分管领导及13个乡镇卫生院负责人进行人员临床技能测试及面试,确定最终拟招聘人员名单。
(三)组织考察(2月6日-12日)。
采取谈话、发放意见征求表、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四)体检(2月13日-14日)。
上岗前对拟录用人员在灵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身体不
合格的不得聘用。
(五)公示、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注册手续(2月15日-20
日)。
县卫生健康局对拟招聘人员在灵台县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考所在乡镇卫生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一年,期满后根据本人意愿和工作需要优先续签。同时填写《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3份,在县卫健局医政医管股登记办理注册手续。
四、工资待遇
参照事业单位临聘人员进行管理,工资待遇为基本月工资1600元+医院奖励性绩效(具体参照《灵台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方案(试行)》(灵卫健发〔2019〕135号)文件执行),不办理养老保险。
五、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全县13个乡镇卫生院
进行临床技能测试、面试及组织考察。
咨询电话:0933-3621812
灵台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12月30日
原文章:灵台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为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临床医师的公告
文章链接:http://www.lingtai.gov.cn/zwdt/tzgg/201912/t20191230_7286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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