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笔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公布
考生笔试成绩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
(一)复审人员确定:
每个岗位根据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复审时间:
2020年8月12日—8月14日 9:00—12:00,14:00—17:00
(三)复审地点: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1号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5013房间
(四)复审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学历需提供本科阶段相关证书);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报考会计岗位需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报考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20年8月15日 上午9:30面试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1号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亲自携带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等情况,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确定面试人员。
(三)参加面试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于8月15日上午8:00到达考场,集中抽签决定面试顺序,缺考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须佩戴口罩,并申领当天“健康码”。“健康码”为绿色且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附件下载:
附件:1.笔试成绩
附件:2.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