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充实临潭县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全面实现我县融媒体中心工作快速发展的目标,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拟从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已转正“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中选调1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县融媒体中心计划选调工作人员15名,岗位如下:
1、新媒体播音主持2名;
2、新闻媒体记者5名;
3、视频编辑人员3名;
4、新媒体策划运营2名;
5、计算机网络工程技术人员2名;
6、机房值机人员1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1.本县内各乡镇、各单位已转正“基层服务项目”工作人员,并符合相关选调规定的工作人员;
2.年龄要求32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19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服从组织安排;
(6)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志愿服务临潭县经济社会建设事业。
2.资格条件
(1)热爱新闻宣传事业,工作主动性、责任心强,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2)具有相应职位所要求的新媒体应用、新闻采访写作、摄影摄像、播音主持、平面设计、动漫编辑、视频制作、计算机应用、信息与网络安全等专业技术能力。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考试:
①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②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③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④曾参与影响社会不稳定事件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⑥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外部皮肤无纹身、无明显疤痕。
三、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在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县融媒体中心具体实施,县人社局协助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资格复审、公示、选调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人员需本人持相关证件,现场报名,不得代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3日至2020年10月29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临潭县融媒体中心办公室
(3)报名所需证件材料: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相关资格证书(普通话证或记者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红底免冠彩色二寸照片3张;
(4)报名流程:报名人员自行打印并填写《2020年临潭县融媒体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与相关证件交于报名点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5)本次选调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6)每个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2.资格初审
报名现场,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
(二)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职位的开考比例均为1:2(如招聘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由招聘考试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1.笔试
笔试试卷统一为汉语试卷,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范围为《综合基础知识》。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测试》。
(2)笔试时间及地点:
以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3)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报名结束后,关注临潭发布、魅力临潭、临潭人社公告。
(4)笔试具体事项由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县人社局协助负责。
(5)笔试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之内(不可抗力除外),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
2.面试
本次面试按照同一职位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2的比例分性别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有县融媒体办公室负责通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并向社会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均需使用汉语(普通话)进行作答。
(三)资格复审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调入人员的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相关资格证书(普通话证或记者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对拟调入人员进行公示。未能在资格复审(政审)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复审过程中发现提交信息及证件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本次招聘资格,因此造成的职位空缺,按照同一职位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进行等额递补,等额递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视为等额递补并列。
(四)公示
所有考试结束后,对拟选调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县纪委、监委和选调领导小组进行核实,对确定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报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取消资格,职位出现的空缺,按照本职位内总成绩从高到低的人员依次进行递补。
(五)选调办法
拟选调人员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报县政府研究审批,县人社局和县融媒体中心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本次选调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由融媒体中心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调入,考核不合格的返回原单位工作。
四、纪律和监督
(一)选调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根据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二)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选调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选调人员,一经查实,予以清退。
(三)对违反工作纪律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 县融媒体中心 0941—3106199
联系人: 马志明 13909414615
王风岚 15709411025
临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潭县融媒体中心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