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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自主招聘中小学事业编教师公告

贺兰县人民政府 | 2021-01-04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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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解决贺兰县教师紧缺问题,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若干措施》(宁党办发〔2020〕48号)精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等文件规定,经贺兰县委、政府研究,并报请区市相关部门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采取公开报名方式,面向全国范围公开招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遵守职业道德,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

  4.年龄为35周岁(1984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及以下;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必须具备《贺兰县自主招聘中小学事业编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中招聘岗位所规定的相应条件;

  7.具有相应学科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5.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6.宁夏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本次共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0名,其中:高中教师6名、初中教师12名、小学教师32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详见《贺兰县自主招聘中小学事业编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的形式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0年12月30日在宁夏公共招聘网(http://www.nxjob.cn/)发布,同时在贺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xhl.gov.cn/)及贺兰县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s://hl.nxeduyun.com/)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http://bm.cptae.com/tip/stdlogin.do?method=fwdMobilePage,点击首页“网上报名”后,进入报名系统。

  2.报名时间

  2021年1月4日(星期一)上午8:30开始,2021年1月8日(星期五)下午18:00结束,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3.报名程序

  (1)用户注册。

  应聘者注册时姓名和身份证号须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使用自己的账号登录报名系统后,按照系统提示填报个人相关信息资料,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申请。报名前,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4)查询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在查询时间内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由个人承担责任。

  根据招聘条件及相关要求,由贺兰县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基础理论知识》,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面试资格。

  2.开考比例。报考小学、初中岗位的人员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的方可开考,对于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经贺兰县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是否开考。报考高中岗位的人员当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到15:1时,增加笔试环节;对于比例达不到15:1的岗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3.笔试时间:拟定于2021年1月16日,请关注报名网站和贺兰县人民政府网,以最终公布时间为准。

  4.笔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应聘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等不作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丢失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资格复审

  1.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2.面试前复审。贺兰县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统一收取相关资格证件和材料,复审合格的,取得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在贺兰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4.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面试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的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放弃面试资格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5.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1.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2.面试形式为“讲课+提问”,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小学、初中岗位的人员面试开考比例1:3,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紧缺专业,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具体由贺兰县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

  未达到报考高中笔试要求的人员,总成绩为面试成绩;达到报考高中笔试要求以及报考小学、初中的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七)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

  1.体检。体检内容参照事业单位招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凡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按弃权处理。

  2.考察

  (1)考察工作由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会同中共贺兰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贺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3)考察中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记录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报考相关情形的;以及存在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情形的,经贺兰县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

  贺兰县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生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贺兰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相关手续或者违约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关于岗位递补

  1.资格审核合格的面试人员,从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3.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4.聘用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在参加考试期间,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出具个人健康码、行程码,外省来宁、返宁人员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的方可入场。报考人员必须遵守现场防疫守则,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公告未尽事宜,由贺兰县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贺兰县自主招聘中小学事业编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

  联系人:蒋建国咨询电话:0951-8066193

  贺兰县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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