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天然林、公益林管护队伍,缓解森林防火压力,提高天保、公益林管护队伍综合素质和管护水平,根据天保工程相关工作要求及合作市森林管护人员紧缺的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通过以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面向合作市公开招聘20名基层森林管护站森林管护员,现将招聘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和择优的原则。
3.坚持“专业对口优先,面向基层一线”的原则。
4.实行公开报名、公开考试、统一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森林管护工作;
2.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乐于奉献,热爱林业工作;
4.本次招聘面向合作市户籍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具有林业专业背景或从事林业技术的人员优先。因婚将户籍迁入我市的需提供结婚证,户口本。自公告发布之日后,将户籍迁入我市的一律不得报考。
5.年龄为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2001年1月1日至1991年1月1日期间出生);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犯罪处分的;
(2)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近三年参加我市招录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
(4)已被聘为国家正式职工干部的;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三、招聘职位及名额
根据我市森林管护工作的实际需要,本次招聘设置3个职位,计划招聘20人。招聘岗位为市自然资源局下属合作林场管护辖区内各乡镇森林管护站。
(一)职位名称:森林管护员
(二)职位代码及名额
1001职位:4名(限女性)
1002职位:14名(限男性)
1003职位:2名(限合作籍男性复转军人)
四、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在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5日至4月29日,共5天
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合作市原社保中心二楼(怡安家园B区大门旁边)
3.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需本人现场报名,不允许代报名。考生填写《报名登记表》,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审核考生本人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因婚迁入人员)、个人征信证明等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考生报名时须携带近期红底正面免冠二寸照片6张。
5.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6.每个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二)笔试
本次招聘工作,笔试开考比例为招聘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核减招聘计划人数或调整招聘职位名额或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1.笔试时间:2021年5月15日(星期六上午)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测试》
4.笔试时长:120分钟
5.试卷类型:汉语试卷
6.笔试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可抗力除外),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
(三)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按照本职位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由市招聘办负责通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并向社会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计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考官现场打分需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考生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出平均得分(保留二位小数)为最终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面试时长:考生面试时长为10分钟(包括准备时间和答题时间)
(四)总成绩确定及公布
按照“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一职位内应试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未参加面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不参加排序。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以林业专业或相关专业、 “建档立卡户”、“零就业”家庭子女的顺序优先聘用。总成绩确定后在公众媒体上向社会进行公布。
(五)资格复审(政审)
总成绩确定后,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本职位内等额比例确定人员统一组织资格复审。考生填写《资格复审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进入面试人员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报到证(择业证)及户籍等相关证件资料进行复审,未能在资格复审时按要求提供毕业证或发现提交信息及证件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本次招聘资格。资格复审时由于各种原因出现聘用名额空缺的,按照本职位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进行等额递补,等额递补出现成绩相同,视为等额递补并列。
(六)体检
资格复审结束后,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拟聘用人员到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在体检环节中由于各种原因出现聘用名额空缺的,按照本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拟聘用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市人社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核实,对确定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报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取消资格, 在本环节中由于各种原因出现聘用名额空缺的,按照本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依次等额递补。
(八)审批及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且无异议,由领导小组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组织拟聘用人员统一填写《聘用审批表》(一式两份)。
2.被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式三份),聘期为3年。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期内考核不合格或本人不愿从事森林管护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满后,根据用人单位的经费情况,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平等协商续签事宜,若不再续聘,则聘用合同自然终止,双方聘用关系自行解除。
五、待遇及管理
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所需经费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保障。被聘用人员社会保险按照社保经办机构按月进行核定,单位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足额保障,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代为扣缴办理。
(一)管理方式
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根据《合作林场考勤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由于岗位职责的需要,本次招聘的职位均为各乡(镇)林业管护站,工作时间内需要保证24小时在岗,每月轮休8天。
(二)工资标准:被聘用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工资每人每月3000元,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绩效工资按市自然资源局制定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年底考核确定等次后一次性发放。
六、其它
本次聘用全过程向社会公布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发现弄虚作假的情况,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0941-8232228
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0941-8232781
市自然资源局:0941-8215686
2021年4月20日
原文标题:合作市2021年公开招聘森林管护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OezsG1-e0ruuHnzSOkvJW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