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2021年“特岗计划”补充公告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教师〔2021〕5号)要求: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故2021年“特岗计划”招聘仅允许以下人员报考:
1.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2.已申请参加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认定并通过审核(确保8月份办理录用手续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陇南市教育局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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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甘肃省陇南市“特岗计划”补充公告
陇南发布微信公众号 | 2021-06-21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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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2021年“特岗计划”补充公告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教师〔2021〕5号)要求: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故2021年“特岗计划”招聘仅允许以下人员报考:
1.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2.已申请参加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认定并通过审核(确保8月份办理录用手续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陇南市教育局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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