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酒泉市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在申请人网上报名并现场提交材料确认的基础上,经公安机关核查申请人犯罪记录情况,并经市教育局审核,21人符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符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1年12月20日至12月25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条件有异议者,请向酒泉市教育局反映:
联系电话:0937—2612061
附件:酒泉市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拟认定人员名单.xlsx
酒泉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20日
原标题:酒泉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情况的公示
文章来源:http://jyj.jiuquan.gov.cn/xinxigongkai/fdzdgknr/gongshigonggao/20211220/1825224234d015a2afc.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