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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甘肃定定西市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定西市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 | 2023-03-27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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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定西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定政办发〔2019〕91号)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定西市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

  一、岗位设置

  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保洁岗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定西市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户籍地为定西市城镇户口,且具备下列条件的未就业残疾人员: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三、四级肢体、视力、听力残疾人,语言交流无障碍,身体能胜任本职工作;

  3.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4.服从分配和管理,团队合作、协作意识较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本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2017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录中有舞弊等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公益性岗位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3月31日(早8:30—12:00,下午2:30—6:00);

  3.报名地点:定西市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办公室(209室);

  4.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定西市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须粘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一式两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体检表1份。

  (二)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定西市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负责,组织对报名者的报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初审。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对象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整个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资格审查合格后,按照照顾弱势的原则,优先录用零就业家庭和特困家庭的失业人员。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超过招聘计划时,采取统一考核的办法择优选聘。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招聘类别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弄虚作假骗取公益性岗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人员公示

  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将通过定西市水土保持总站网站(http://sbj.dingx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3年。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以清退,并解除聘用劳动合同:

  1.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由他人顶替上岗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天的;

  3.不服从聘用单位管理或违反聘用单位管理制度的。

  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退出公益性岗位:

  1.已批准退休的;

  2.已通过其他方式和途径实现稳定就业的;

  3.自愿退出岗位的。

  (五)福利待遇

  按照《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定政办发〔2019〕91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信息发布指定平台:定西市水土保持总站官方网站;

  2.报名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因联系不到或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3.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或另行发布补充公告。

  五、咨询电话

  联系人:李江 电话:17752261534 0932-8200230

  附件:

定西市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doc

 

  原文标题:定西市水土保持总站公示公告定西市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定西市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MD5:276d92d0db52481cbf3dff7f7c9e27c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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