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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兰州新区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公告

兰州新区组织部 | 2023-05-24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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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甘肃省人社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165号)和《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23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实事工作任务的通知》(新政办发〔2023〕16号)要求,为高质量推进2023年“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为民实事项目实施,现将兰州新区2023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目标任务

  2023年采取省级财政适当补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支持800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兰州新区基层单位就业。

  二、项目实施范围

  (一)人员范围

  未就业(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愿意在兰州新区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我省藏区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鼓励用人单位优先招聘脱贫、易返贫致贫、城乡低保、零就业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就业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已享受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生活补贴的高校毕业生,不再纳入此次招聘范围。

  (二)用人单位范围

  兰州新区县级及以下教育机构、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大生态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各类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

  用人单位应当运行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且3年项目期满后仍能够为招聘人员提供留用条件。对往年招用项目人员期满留用率较高的用人单位和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兰州新区将优先纳入范围。

  对近3年存在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纳入项目范围: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不履行社会保险参保义务、其他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受到举报核查属实或被劳动监察等部门查处的;经营状况较差、管理混乱,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理的;有其他严重不良诚信记录的。

  三、项目扶持政策

  (一)省级财政对聘用的毕业生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补贴资金按月发放至项目人员个人社保卡账户。

  (二)用人单位与项目人员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及时办理社保卡并缴纳社会保险,发放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

  (三)项目人员补贴期未满自行离岗的,在剩余项目资金允许的情况下进行递补,新递补人员同样享受为期3年的生活补贴;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项目聘用人员,可由符合条件的新用人单位再次聘用,继续享受应享未享月数的生活补贴。

  (四)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项目人员个人生活补贴。

  四、用人单位岗位申报

  (一)申报时间

  2023年5月24日—2023年6月23日

  (二)申报原则

  用人单位按照属地或归口原则申报项目名额

  (三)申报资料

  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并打印的用人单位信用报告。

  3.用人单位情况介绍(需包含人员构成情况、经营状况等信息),同时按要求填报《兰州新区2023年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招聘岗位需求表》。

  申报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相应园区或业务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下街道社区、基层站所,园区所属国有企业及各类民营企业按属地化管理原则报送至园区组织人事局;县级及以下教育机构、民办教育结构报送至新区教育体育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办医疗卫生机构报送至新区卫生健康委;除教育、卫生类的民办非企业报送至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新区所属国有企业,驻区中央及省、市国有企业报送至新区组织部调配录用科)。

  具体用人单位名单及指标分配名额由新区组织部综合考虑申报单位诚信情况、经营发展状况、吸纳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能力等情况最终确定。

  五、双向对接及人员上岗

  兰州新区将适时举办大型双选会,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搭建交流平台,实现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高效对接、自由选择。用人单位于8月底前与招聘的毕业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9月份安排招聘人员上岗,依法为其办理社保卡、缴纳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按月向新区组织部申报项目聘用人员生活补贴,新区组织部审核日常考勤、工资发放、社保缴纳等情况后将生活补贴按月发放至项目人员个人社保卡账户。

  六、项目人员管理

  (一)项目实施接受社会监督,各用人单位要规范人员管理、关心人员成长,招聘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因各种原因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及时向新区组织部报告,严防虚报、冒领及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

  (二)用人单位属事业单位性质的,参加项目人员不占事业编制,按临聘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在基层事业单位工作的项目人员,项目期满前原则上不得调整至其他单位工作。

  (三)招聘的毕业生可享受兰州新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的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并在办理户籍手续、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纳入兰州新区人才政策扶持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兑现住房、医疗、落户等支持政策。

  (四)用人单位应允许招聘的毕业生按规定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服务项目、脱产研究生等招录(聘)考试。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验。补贴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用人单位要积极吸纳留用,未被留用或不愿意留用的毕业生可自主择业或创业。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新区组织部:曹 龙  0931-8259387

  新区教育体育局:杨 宁  0931-8258875

  新区卫生健康委:杜娟娟  0931-8252140

  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李 娟  0931-8259932

  中川园区:贾晓娟  0931-8252667

  西岔园区:梁应禄  0931-8258860

  秦川园区:敏 娟  0931-8256445

  举报电话:0931-8257659

  网络举报:lzxqgwhzzb@163.com

  附件:兰州新区2023年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招聘岗位需求表

  兰州新区组织部
 兰州新区财政局

  2023年5月24日

  原文标题:兰州新区2023年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zxq.gov.cn/system/2023/05/24/03078281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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