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3〕1号)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教师〔2023〕4号)要求,2023年我市将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2023年,我市将在以下3个县区实施“特岗计划”,具体为:七里河区、榆中县、永登县。
二、计划和岗位
(一)全市计划招聘“特岗计划”教师120名(含已签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2名),聘期为3年。
(二)各实施县区招聘计划和岗位详见附件1。
附件1:兰州市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2:甘肃省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聘用人员信息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