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165号)要求,为高质量推进“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为民实事项目实施,采取省级财政适当补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对接的方式,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基层单位就业。现就用人单位资格认定和岗位需求征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申报范围和条件
我市县级及以下教育、卫生机构,街道社区、 基层站所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大生态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各类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上述属事业单位性质的,参加项目人员不占事业编制,按临聘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按照属地化原则申请项目名额,应当运行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且3年项目期满后仍能够为招聘人员提供留用条件。对往年招用项目人员期满留用率较高的用人单位可优先纳入范围,鼓励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积极参与项目。
对近3年存在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纳入项目范围: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不履行社会保险参保义务、其他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受到举报核查属实或被劳动监察等部门查处的;经营状况较差、管理混乱,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理的;有其他严重不良诚信记录的。
二、申报方式
(一)用人单位自愿向所在地县、区人社部门申报单位资格和岗位信息。县、区人社部门对其资格和岗位信息初审后,报市人社部门复核确认用人单位资格,汇总岗位需求信息。
(二)用人单位在申报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对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出具民政部门依法颁发的登记证书;
2、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册职工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医保部门出具的在册职工参加医疗保险证明;
3.用人单位详细情况介绍,主要包括:名称、主营业务、生产规模、在册职工、上年度经营和纳税情况等;
4、填写《金昌市2023年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招聘岗位申报表》(见附件)。
三、申报时间和地点
(一)申报时间:2023年5月23日至6月15日
(二)申报地点:
1.永昌县:永昌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详细地址:永昌县城关镇东街政务服务中心西208室
咨询电话:0935-7522371
2.金川区:金川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详细地址:金川区新华路76号区社保大厅4号窗口
咨询电话:0935-8225628
附件:金昌市2023年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招聘岗位申报表.xls
原文标题:【团团帮就业】金昌市2023年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用人单位资格认定和岗位需求征集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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