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各岗位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详见附件。招聘岗位成绩权重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2)计分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政策性加分)÷3]×所占权重+面试成绩×所占权重。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
资格复审
考生须在面试考试前接受资格复审。市直岗位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时间、地点由各主管部门确定并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基层治理专干及其他招聘岗位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负责部门、时间、地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