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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兰州理工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8人公告

党委教师工作部 | 2023-07-03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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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学校事业发展,学校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部分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学历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8人,其中专业技术岗位42人(含辅导员34人),管理岗位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年龄为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见附表《岗位列表》)。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国(境)外学历相近专业、高校相近自设专业是否符合岗位所列专业条件,依据所学专业课程设置等情况,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辅导员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需入住学生公寓。

  5.身心健康,品行良好,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善于与人沟通合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3日10:00-7月9日18:00,应聘者登录兰州理工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s://zhaopin.lut.edu.cn/shuoshi/),注册并填写应聘信息。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若同时报考我校多个岗位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应聘资格。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报考要求,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须完整、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因个人未按要求填写相应信息,造成所需有效信息不完整而审核未通过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提供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应聘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应聘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应聘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予更改。应聘人员申请更改上述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至兰州理工大学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路287号兰州理工大学行政楼207室)进行审核、修改,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9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2. 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7月4日8:00-7月10日18:00。学校公开招聘资格审核组通过网络初审报名者资格,符合相应岗位基本条件者,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应聘者可在提交报名信息2天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申请尚未提交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截止2023年7月9日18:00以后,应聘申请尚未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在最后一天(7月9日)报名,因审核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责任自负。

  (二)报名缴费及笔试准考证打印

  1.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试费收费主体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精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次15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7月12日8:00-7月13日10:00可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按规定标准缴费后及时确认缴费结果。应聘人员如未按规定时间、规定标准缴费,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凡个人原因放弃应聘、资格审核未通过等情形不予退费。

  2.2023年7月15日8:00-7月17日9:00通过资格初审且缴费的应聘人员登录兰州理工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s://zhaopin.lut.edu.cn/shuoshi/)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准考证为应聘人员参加招聘笔试的必要凭证,请妥善保管,遗失责任自负。

  (三)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

  应聘人员须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实行百分制,辅导员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辅导员以外其它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40%。

  1.笔试。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统一组织。笔试具体安排见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各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1∶3比例,不足开考比例,划定60分最低控制线,笔试低于60分,直接取消招考资格。笔试委托第三方命题,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辅导员岗位笔试科目为《辅导员职业能力倾向测试》,辅导员以外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管理岗位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笔试成绩在兰州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资格复审人数1:3比例确定。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为60分以上的考生均可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将按笔试成绩顺序进行递补。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不符合应聘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不能按时参加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1)时间:7月20日8:00-12:00,地点: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路287号兰州理工大学行政楼207室)。

  (2)资格复审需携带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一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蓝底),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

  ②《兰州理工大学公开招聘硕士学历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中打印),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凭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应聘报考的证明及所在工作岗位说明(原件)。

  ④辅导员岗位需按照招聘系统中提供模板出具政治面貌证明(原件)。

  ⑤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政治面貌证明、诚信承诺书原件等材料不再退还考生。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现场进行复审确认,对信息真实、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发放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

  (3)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不能按时间节点要求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3.面试。时间为2023年7月22日,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式,包括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两部分内容,主要考察面试者是否具备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职业能力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治素质、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仪态仪表等方面的能力。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统一组织,试题委托第三方命制,采取现场问答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兰州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面试划定60分最低控制线,低于60分者,直接取消招考资格。

  4.总成绩确定。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综合为总成绩,计算方法为:辅导员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辅导员以外其它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二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计入,如总成绩出现相同情况,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优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采用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

  (四)心理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1.心理测评。对入围考生进行心理测试,以考察考生的性情、意志、品质以及反应等心理素质,采用上机测试的方法,是人职匹配度的参考依据。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小组按照招聘计划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心理测评及体检人选名单。

  2.体检。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通过心理测评人员到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察。采取档案调转、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体检合格人员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对有工作经历者须到其原单位考察;对国外留学人员,要与相关部门协调,考察其在国外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考察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4.确定拟聘人员。学校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报学校会议审定。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5.公示。学校将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兰州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6.备案。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后,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对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拟聘人员不予审批聘用。

  7. 岗位聘用。对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校通知到岗报到上班。学校按照程序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三、补充录用

  在公开招聘中,因资格审核、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成绩排序由高到低及最低分数线要求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之后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取消手机短信拦截,因本人填报的手机号码有误,造成信息不能及时准确送达,产生后果的责任自负。

  (四)本公告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兰州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同时发布。

  (五)学校已根据各岗位要求和特点,对岗位所需专业为学术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硕士进行了明确设置,请考生对照自身所学专业选择匹配岗位进行报名。

  原文标题:兰州理工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党委教师工作部

  文章来源:https://rsc.lut.edu.cn/info/1061/303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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