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酒泉市博物馆工作人员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相关要求,现将面试合格名单及政审有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面试合格名单
序号 |
姓名 |
面试结果 |
1 |
王* |
合格 |
2 |
王*莎 |
合格 |
3 |
马*艳 |
合格 |
4 |
肖*龙 |
合格 |
5 |
闫*兰 |
合格 |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3年7月17日至7月21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以及网上反馈等方式向酒泉市博物馆反映(地址:酒泉市肃州区盘旋西路10号,邮编735000,联系电话:0937-2650318,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以实名方式反映意见或举报问题,以便及时核实和反馈。
酒泉市博物馆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属实且不宜聘任的,取消拟聘人员的聘任资格。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聘任情形的,将正式进入政审及体检环节。最终是否聘任,以酒泉市博物馆的聘任文件为准。
二、政审、体检有关事宜
1.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需于2023年7月24日前将所在社区(村委会)、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政审等相关意见交酒泉市博物馆综合部。
2. 2023年7月25日前将近一个月内由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参照事业单位人员一般体检标准)交酒泉市博物馆综合部。
3. 因取消资格、政审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资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联系电话:0937-2650318
地址:酒泉市博物馆二楼综合部办公室
酒泉市博物馆
2023年7月16日
原文标题:【酒博公告】酒泉市博物馆工作人员招聘面试合格名单公示及政审体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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