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教育集团、中心学校、区直农村学校(园)负责。符合选调条件的教师,于2023年8月5日8时至6日18时持《城区学校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件(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到本人所在学校(园)报名,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报名结束后,各学校(园)将报名登记表、花名册(含电子版)、准考证(在照片上加盖单位公章)及证件复印件,于8月7日18时前报区教育局进行确认。
2.夫妻双方均在区属农村学校(园)工作的,或配偶为工作单位驻地在凉州区非城郊乡镇(和平镇、金羊镇、金沙镇、发放镇、松树镇、高坝镇、中坝镇、柏树镇、清水镇等9个乡镇为城郊乡镇)教育系统以外公职人员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夫妻双方工作单位证明;部队家属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本次选调分学段、分学科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学段的一个学科,详见附件1《凉州区2023年公开选调农村学校教师进城任教岗位表》。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定于8月8日8:00-18:00在发展街小学进行,由区教育局、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条件者参加笔试。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分别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知识。笔试总分为15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80%,教育理论占20%。
2.笔试时间定于8月12日上午进行,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加上加分项得分,即为应试人员总成绩。
加分项如下:
1.夫妻双方均在区属农村学校或幼儿园工作的教职工,参加选调时加1分(夫妻双方均参加选调的各加1分)。
2.在区属农村中小学或幼儿园工作的部队家属,参加选调时加1分。
3.参加选调人员配偶为工作单位驻地在凉州区非城郊乡镇(和平镇、金羊镇、金沙镇、发放镇、松树镇、高坝镇、中坝镇、柏树镇、清水镇等9个乡镇为城郊乡镇)教育系统以外公职人员的,参加选调时加1分。
4.另对现在张义镇中小学(幼儿园)工作,且工作满5年的教师加1分,满10年的加2分,满15年及以上的加3分。
以上1、2、3项,与第4项累计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