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均衡配置教师资源,促进教师合理流动,解决城区学校教师短缺问题,经汇报县政府同意,决定从全县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遴选部分学科教师补充到城区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正式在职教师。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二)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83年7月31日之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在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工作满5年(2018年9月及之前参加工作),且近5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四)报考者应具有大专及以上相应学历。同时应具有与报考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高学段可报低学段,低学段不得报考高学段)。
1.报考职专岗位的教师需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相一致,且有3年以上高中教学经历或5年以上初中教学经历;
2.报考完全中学初中岗位的教师需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学校初中岗位的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相一致,且有3年以上的初中教学经历;
3.报考小学岗位的教师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相一致,教育学、教育技术学及人文教育专业教师均可报考小学岗位的任何学科;
4.报考幼儿园岗位的教师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同时应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所学专业须为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等教育、音乐、美术或舞蹈等专业,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不做要求。持有其他学段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者,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为音乐或美术;
5.报考道德与法治岗位的教师,需具有思想政治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或所学专业为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不做要求)。报考科学岗位的教师,需具有科学学科教师资格证或所学专业为物理、化学、生物专业(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不做要求)。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不符合公开遴选条件的教师;
2.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教师;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教师;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人员。
三、遴选岗位(78名)
(一)西和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名):数学1名,体育1名。
(二)北川初中(18名):语文6名,数学5名,物理3名,化学3名,心理健康1名。
(三)北关小学(2名):数学1名,英语1名。
(四)大水街小学(3名):数学2名,英语1名。
(五)实验小学(5名):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1名。
(五)西青永丰小学(5名):英语3名,音乐1名,体育1名。
(六)北辰小学(15名):语文6名,数学6名,英语1名,音乐1名,美术1名。
(七)县幼儿园(2名):学前教育2名。
(八)汉源镇幼儿园(6名):学前教育6名。
(九)城南幼儿园(5名):学前教育5名。
(十)城北幼儿园(15名):学前教育15名。
四、遴选办法
教师遴选采取笔试、面试和业绩加分等综合评价的方式进行,按遴选岗位学科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遴选对象。
1.笔试。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测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综合知识,不指定具体范围。
2.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采用公开说课的方式进行,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3.加分项。报考人员按以下办法加分。在现场报名时一次性提交,未在规定时间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无加分业绩或个人自动放弃。
(1)近5年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教育教学表彰奖励的按县、市、省和国家级分别计1分,2分,3分,4分;近五年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骨干教师荣誉称号的,按县、市、省和国家级分别计0.5分,1分,1.5分,2分。按获得荣誉最高奖项加分一次,不再累计加分。
(2)乡村学校教龄加分。报考人员在农村学校工作年限满8年不满15年加1分,满15年不满20年加2分,20年及以上加3分。
五、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陇南西和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凡符合遴选条件的教师,于8月20日-21日携带《西和县2023年城区学校遴选教师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两张在西和县汉源镇初级中学报名,报名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情节严重的,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参加城区学校教师遴选工作。
(三)笔试。笔试时间初步拟定于8月23日,8月22日下午3:00在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四)面试。面试时间初步拟定于8月25日,笔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遴选岗位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照遴选岗位计划人数的120%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遴选岗位人数120%的,以遴选岗位学段各学科平均分划定控制线,进入面试人员需达到控制线。
(五)确定遴选人员并公示。面试结束后,按岗位学科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三位小数)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拟遴选人员。同一岗位遴选人员综合成绩并列时,第一学历高者优先;第一学历也相同时,以在基层服务年限较长者优先确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在“陇南西和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五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办理调动手续。
西和县教育局
2023年8月18日
原文标题:西和县2023年城区学校遴选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eF5fafwLN7GV5YttO1CSz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