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根据《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兰州市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工作细则》等规定,现面向兰州市城关区社会各界公开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能够忠实履行岗位职责;
(二)具有较强的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关心和支持兰州市城关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三)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工作能力,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进行行政执法监督;
(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信用良好,无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党政纪处分等记录,无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记录;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监督员职责
(一)了解、掌握本区各行政执法机关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和法定职权情况;
(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监督重大问题研究;
(三)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行为,提供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当执法的线索;
(四)反映人民群众对本区各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五)参与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考核、评议等活动;
(六)承担区司法行政机构委托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事项。
三、选聘名额与任期
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30名,每届任期三年,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职情况,可以连续聘任;任期届满未续聘的,自行解聘。
四、选聘方式
(一)通过城关区人民政府网站、城关发布、城关司法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高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有关单位在征得本单位人员同意后向区司法局推荐。
(三)区司法局向符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聘任条件的社会人士发出定向邀请。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
时间为2023年9月16日至9月28日。符合条件的公民可填写《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申请(推荐)表》(见附件);填写有关情况后,将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cgqsfj2020@163.com
(二)审查
区司法局对《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申请(推荐)表》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确定拟聘人员。
(三)公示
拟聘人选在城关区人民政府网站、城关发布、城关司法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五天。
(四)聘任
区司法局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颁发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聘书。
(五)公布
在城关区人民政府网站、城关发布、城关司法微信公众号公布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名单。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31-5103073
电子邮箱:cgqsfj2020@163.com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司法局六楼(兰州市酒泉路48号)
兰州市城关区司法局
2023年9月14日
原文标题:兰州市城关区司法局关于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8dqnBMEhh24NqjWpNsRgG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