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陇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定西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通知的通知》(陇政办发[2020]74号)文件精神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陇西县和平乡人民政府保洁1人,厨师1人。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有较强纪律观念,服从组织安排;
2.招聘对象为陇西县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大龄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②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③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④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⑤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⑥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⑦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本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2016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录中有舞弊等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公益性岗位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8日至10月20日。
3.报名地点:陇西县和平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4.报名需携带的证件或材料: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结婚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陇西县和平乡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对报名者的报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后报陇西县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复审。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对象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整个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招聘类别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弄虚作假、骗取公益性岗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综合测试
1.综合测试方式。具体由陇西县和平乡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对审查合格人员通过面试,按得分由高到低初步确定拟聘用人员。
2.时间及地点。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费用自理(报名时上交体检报告)。
(五)人员公示
经过资格审核、考试、体检均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将通过“和谐和平”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原则上聘用期限为3年。
(七)工作内容
聘用人员统一安排到陇西县和平乡人民政府工作,按照岗位要求从事相关工作。
(八)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福利待遇主要包括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1.岗位补贴为1697元/月。
2.社保补贴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四、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由陇西县和平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五、咨询电话
0932——6240088
15213930063 13389329986
陇西县和平乡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8日
原文标题:关于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04qwHl0G7t-zh7e974KSA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