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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兰州工业学院兼职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通知

兰州工业学院 | 2023-10-27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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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学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硕士单位和硕士点立项建设,提升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水平,现开展兰州工业学院兼职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基本原则

  (一)师德为先:导师应具备高尚的师德,严谨的治学态度,关爱学生,教书育人,起到表率作用。

  (二)学术水平:导师应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具有丰富的科研经验和成果,能够在研究领域内为研究生提供有效的指导。

  (三)科研能力:导师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潜力,能够带领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提高研究生的科研水平。

  (四)教学能力:导师应具备良好的教学能力,能够为研究生提供高质量的课程教学,培养研究生的学术素养和实践能力。

  (五)团队协作:导师应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能够与其他导师和研究团队进行有效合作,共同为研究生培养创造良好条件。

  二、兼职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条件

  (一)博士或副高职称以上(年龄57岁以下)且目前主持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且结余经费5万元以上者(人文社科减半);

  (二)主持承担过或目前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项目者;

  (三)近5年以第一作者发表2篇以上(含)SCI/SSCI/卓越梯队及梯队以上期刊/中文EI源刊/CSSCI核心期刊科技论文,且主持承担过或目前正在主持承担省级项目者。

  说明:(一)条为必备条件,(二)、(三)条具备任意一条即可。

  三、申请材料填报要求

  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兰州工业学院申请兼职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附件1)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具体包括:

  (一)公开发表的核心期刊科技论文,要求提供所发表刊物的封面、论文全文、版权页复印件等;

  (二)主持承担过或目前正在主持的科研项目,要求提供项目批文复印件;

  (三)已获得导师资格认定的出具证明且近五年指导过硕士生的记录(毕业论文)。

  四、材料上交时间及要求

  请各学院(部、中心)严格核实申请人相关材料,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请于2023年10月30日(星期一)17: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行政楼420室,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1430770272@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聂红红

  联系电话:0931-2865058

  兰州工业学院研究生处

  2023年10月27日

  原文标题:关于开展兰州工业学院兼职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新闻中心

  文章来源:https://news.lzit.edu.cn/info/1015/1597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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