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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白银会宁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15人公告

会宁县消防救援大队 | 2024-01-12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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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缓解人员不足的突出矛盾,会宁县消防救援大队决定公开向社会招聘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政府专职消防人员15名,其中,政府专职消防员8名,消防文员7名。本次招录人员用工性质为聘用合同制,受聘人员与县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按政策规定足额缴纳五险一金,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且具有甘肃省内常住户口,落户日期为此公告发布之日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热爱且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安排;

  4.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

  5.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6.身心健康、身体协调性良好,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身高165厘米以上(女性155厘米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有大额网络借贷(5万元以上),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网络赌博行为的;

  9.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相关工作的。

  (二)岗位条件

  招录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志愿从事消防工作,能够适应24小时执勤备战工作需要;

  2.限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6年1月9日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96年1月9日以后出生);

  3.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经准分子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

  4.部队复转军人、大学本科及以上,具有消防员资格等级证书,汽车驾驶B2类以上驾驶证,无人机驾驶证、计算机资格、普通话资格证书、主持人资格证书;擅长新闻及材料稿件撰写、熟练掌握音视频剪辑软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报名时携带相关证书及证明),可酌情放宽年龄限制。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曾从事过消防相关工作人员可优先招聘。

  招录的消防文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21周岁以上(2003年1月9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9日后出生);

  2.后勤财务岗位1人,性别不限,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应用软件操作;

  3.宣传岗位2人,性别不限,具有写作、讲解、主持、摄影、视频剪辑等特长;

  4.文秘信息岗位4名,限男性,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应用软件操作;

  5.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相关特长或者取得相关岗位资格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招录条件。同等条件下部队复转军人或从事过消防救援工作者优先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9日—1月22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会宁县消防救援大队办事大厅;

  4.报名及政策咨询电话:张云杰13830790119(消防文员咨询),高平18194340113(政府专职消防员咨询);

  5.报名要求: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本人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要真实准确,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中误报、错报等问题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6.须需按照所报岗位本人携带并提交以下材料(表格见附件):

  (1)《会宁县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或《会宁县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招聘消防文员报名登记表》1份;

  (2)《会宁县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人员政治审查表》1份,并前往相应机构审查盖章;

  (3)《会宁县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信息登记表》或《会宁县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招聘消防文员信息登记表》1份;

  (4)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直系亲属页)、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3份;备注:直系亲属系本人父母及配偶;

  (5)携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份(登录学信网,注册打印);

  (6)驾驶证、退役证、无人机、计算机、会计证、无线电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或相关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份;

  (7)近期1寸渐变蓝底免冠彩色照片5张(照片背面备注姓名及身份证号);

  (8)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相关证件不得以证明材料代替,凡报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由会宁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实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测试考核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测试考核资格,及时告知报名人员,并说明理由。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剂招聘岗位。

  资格复审时现场对报考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的人员进行体测(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其中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体测合格者方可予以确认报名。

  (三)测试考核

  测试考核由会宁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邀请相关部门监督。报名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明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考核。

  1.体能考核:1500米跑(女性800米),立定跳远,单杠引体向上,100米跑。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总成绩最高40分;

  2.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消防文员岗位笔试,满分100分,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取;

  4.面试: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合格”不予聘用。

  (四)体格检查

  1.按拟招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体检参照《应征入伍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由会宁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实施,确定时间、地点、参加人数后,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资格。体检不合格的视为淘汰,按考评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

  4.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五)政治审查

  按照综合成绩与招聘计划1:1的比例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包括本人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

  (六)人员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拟定招聘人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符合聘用条件的报考人员,由会宁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人员与会宁县消防救援大队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培训期计入合同年限,初次签订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若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合同,培训不合格或业务能力无法胜任岗位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管理

  政府专职消防员采用“混编”模式编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共同执勤,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和特殊工时制,24小时值班备勤,每月享有6天轮休待遇,自第二年起每年享受5天年休假。因重大节日安保工作或者战备执勤需要时,停止轮休。

  消防文员参照《白银市消防救援支队文员管理办法》实行准军事化、准现役化管理,执行8小时工作制度,并按照规定享受婚假、护理假和年休假等。

  六、相关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享受以下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按照甘肃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标准定岗、定档执行。消防文员待遇按照相关标准执行。签订合同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统一办理五险一金,社会保险费用分为单位支付部分和个人支付部分,个人支付部分由用人单位按月从本人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政府专职消防员食宿、服装、被装标准享受与国家行政编消防员同等待遇,用工单位另为每人购买一份人身团体意外伤害险350元/年(其中意外伤害险10万元/年、意外医疗2万元/年、住院医疗9000元/年);

  (三)交通出行享受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优待政策;

  (四)鼓励专职消防员在职期间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符合相应条件的优先推荐参加国家行政编制消防员招聘;

  (五)按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开展职业健康监护,为专职消防员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六)政府专职消防员因工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照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落实各项工伤及政策抚恤待遇。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3.所有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等过程中要自觉遵守相关工作秩序。对不服从安排管理的,除现场取消报考人员相关资外,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八、公告时间:

  2024年1月9日至1月22日。

  九、本公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会宁县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会宁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1月9日

  附件1:会宁县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会宁县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招聘消防文员信息登记表

  附件3:会宁县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招聘消防文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4:会宁县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人员政治审查表

  附件5:会宁县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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