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就业,搭建供需双方对接平台,根据《平凉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平人社通〔2021〕312号)规定,《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126号)精神,现就2024年第一批部分县直单位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必须符合以下两方面要求:
(一)法定劳动年龄(女性50周岁,男性60周岁)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进行失业登
记,且按时年检,同时符合招聘单位相关要求的下列人员: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女性40岁以上,男性50岁以上);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5.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
6.因土地征收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
7.登记失业满6个月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其中,二次上岗人员必须符合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女性40岁以上,男性50岁以上);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3.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三类人员身份才可以申请。
(二)符合招聘单位岗位要求的条件。
二、招聘方式
由各用人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协商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确定上岗人员,并报县人社局统一审核,县人社局将审核结果向社会统一公示,用人单位根据县人社局审查结果与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就业协议》,办理上岗手续,建立劳动关系,并按本单位有关规章制度进行考核管理。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公益岗从业人员4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
四、工作待遇和期限
(一)岗位待遇:新招用城镇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工资待遇由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用人单位补贴三部分组成。其中用人单位补贴部分由各单位根据工作任务自行确定,并向县人社局报备;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目前为每人每月691.21元。岗位补贴每人每月1910.00(其中就业资金补贴每月1720.00元不变,剩余190元由用人单位承担)元,个人每月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在岗位补贴中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先发后补”的原则,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按月发放工资,并凭工资发放凭证和社保补贴缴费凭证,向县人社局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公益性岗位“两项补贴”。公益性岗位两项补贴标准随政策规定调整。
(二)从业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从业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年龄为准)。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7日(5个工作日)
2.报名地点:各用人单位。
3.报名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携带报名登记表、毕业证(仅限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证2-6页(提前到所在社区进行失业登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到用人单位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4.报名结束,各用人单位将拟聘用人员确定汇总后,于2024年3月11日前报县人社局就业促进和社会保障股(402办公室)审核,对报名人员资格统一在泾川人社公众号公示,公示期满后人社局通知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5.注意事项:
(1)企业在职人员、名下注册营业执照的人员、或在企业任监事、董事等有股息红利收入的,之前上公益性岗超过三年的人员不能申报。
(2)报名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单位报名,报名时携带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原件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附件:1.泾川县2024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岗位需求汇总表(第一批)
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日29日
原文标题:泾川县2024年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文章来源:http://www.jingchuan.gov.cn/xwzx/tzgg/art/2024/art_7031c98b37ba4710b5c0746797e587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