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卫基层函〔2024〕56号)、《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已招录人员专项招聘工作的通知》(甘卫基层函〔2024〕81号)、《金昌市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告》和《金昌市大学生乡村医生已招录人员专项招聘(面试)的公告》等有关文件精神,经报名、笔试、面试等程序,现将金昌市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综合成绩和大学生乡村医生已招录人员专项招聘面试成绩进行公布,并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工作安排
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请于3月19日上午8:30到市人民医院北院区前集合,按规定分组列队。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取消体检资格。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费用自理,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金昌市大学生乡村医生招聘工作专班安排到另外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由市公开招聘专班统一组织,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
2.参加体检人员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因手机关机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一张。
4.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病史者后果自负。
5.体检表中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的内容,须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如实、逐项填齐,字迹清楚,无涂改,不要遗漏。 6.体检前请注意休息,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并禁食8-12小时。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检查;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9.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便于准确结论。
10.体检费用自理,请考生自备现金,具体须增检项目的费用,另行收取。
附件:1.金昌市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综合成绩表
原文标题:金昌市大学生乡村医生已招录人员及公开招聘人员成绩公布及体检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jw.jcs.gov.cn/tzgg/art/2024/art_c1ce0a0bae754e5fa91598b9d13658a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