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公务员资格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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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甘肃省考嘉峪关市考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公告

雄关党建 | 2024-04-08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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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已公布,现就嘉峪关市考区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确定原则

  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人民警察职位按照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4: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其他职位按照 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二、时间地点

  本次资格复审于2024年4月10日—4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在嘉峪关市委党校404教室(嘉峪关市迎宾东路1833号),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

  三、复审材料

  1.所有资格复审人员须按照《招考公告》要求,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和学信网验证打印的“学历信息电子注册备案表”。

  2.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职位的2022年、2023年高校毕业生,须现场签订未就业承诺书,由市考录办统一查询社保缴纳记录;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所在院校盖章的可于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证明材料,证明须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毕业时间、学历学位、专业及是否国家统一招生等内容。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在职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离职人员须提供相关离职证明。

  4.职位条件要求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的,须提供证书或有效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须经颁发证书相关部门盖章确认。

  5.职位条件要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的,均须提供未入编证明。有服务期的,须提供市州人社(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证明;无服务期的,须提供市州人社(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且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项目的,须提供县(区)级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

  (2)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3)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全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5)参加“进村进社”项目的,要提供所在市州人社(人事)部门的审批文件或《甘肃省选拔高校毕业生进村(社区)工作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

  (6)参加“民生实事”项目的,要提供所在市州人社(人事)部门的证明材料。对于通过个人和企业双向选择进入项目,且3年生活补贴期满的,提供生活补贴发放、在岗考勤等相关佐证资料。

  6.职位条件要求“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须提供任职文件和近三年考核结果,以及任现职期间个人、集体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者省级以上工作部门表彰奖励原件及复印件。

  7.职位条件要求“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限甘肃入伍地或生源地)”的,要提供户口本、《入伍通知书》、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书》(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出现役证书》)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由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8.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包含在职位要求的专业类中或所学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须由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开具证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职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

  9.除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时间一般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外,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2月。

  如有其他情形,按照《招考公告》《报考指南》中的相关规定准备资格复审材料。

  四、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且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评,初步定于4月20日组织实施,如因天气等原因无法开展,视情况顺延,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五、面试

  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按照面试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3:1的比例参加面试,其他职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工作初步定于4月底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1.考生须确认符合《招考公告》《报考指南》等考录政策文件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并做好资格复审各项准备,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且与本人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考信息一致。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终止录用程序。

  3.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报考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4.现场资格审查期间,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审查。递补人员由市招录办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为2024年4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地点在甘肃省嘉峪关市委党校404教室(嘉峪关市迎宾东路1833号)。

  5.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录机关无法及时与考生取得联系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0937-6328916,13993774610

  附件:甘肃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嘉峪关市考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原文标题:【公示公告】关于甘肃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嘉峪关市考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aKWeyqx-0lMxLRSjm29Xi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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