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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甘肃省三支一扶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宪法(三)

华图教育 | 2024-04-18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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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甘肃省三支一扶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为了方便各位考生进行备考,甘肃华图教育为大家整理了2024年甘肃省三支一扶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宪法(三),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知识点七】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一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地方各级人大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 由本级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并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省、 自治区、直辖市、 自治州、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代表组成;县级以下(含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组成。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 二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是本级 人大的常设机关,是本级人大在闭会期间经常行使地方国家权力的机关,对本级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

  【知识点八】国家财产权制度

  1.公共财产权

  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专属于国家所有的:矿藏、水流、海域、城 市的土地、无线电频谱资源、国防资产。专属于集体所有的: 自留山、 自留地、宅基地。

  2.私有财产权

  2004 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 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知识点九】我国宪法修改的程序

  我国《宪法》第 64 条规定: “宪法的修改,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 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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