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最大化激发学院办学活力。根据《艺术学院、威尔士学院教学科研基层组织改革实施方案》,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教学科研基层组织负责人选聘工作。
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艺术学院、威尔士学院全体在编、在职教学科研人员。
二、选聘岗位
本科教育教学中心主任1人、兰州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艺术学院分中心主任1人、展演与实践中心主任2人(音乐、设计各1人)、公共美育课程建设中心主任1人、科研管理与成果转化中心主任1人、教研室主任6人。
艺术学院设置声乐教研室、键盘教研室、器乐与理论教研室;艺术学院、威尔士学院设置视觉传达与数字设计教研室、环境设计与乡村振兴教研室、工业设计与人工智能教研室。
三、任职条件与资格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高等学校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压力与考验。
(二)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有教学科研基层组织任职经历的优先考虑。具备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高等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了解和掌握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教书育人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
(三)具有较强的业务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有全局观念和改革创新精神,能够科学谋划,依法依规办事,团结合作,具备独立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有良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能撰写合格的报告、公文等材料。
(四)群众基础好,具有责任心和服务意识,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敢于担当,严于律己。
(五)教学科研基层组织各机构负责人原则上不兼任。
四、工作流程
申报者填写《艺术学院、威尔士学院教学科研基层组织负责人选聘申报表》(附件),于2024年9月28日上午12: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wangle@lzu.edu.cn。
根据报名情况,学院进行资格审核、谈话推荐和考察,经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公示并正式发文任用。
附件-艺术学院、威尔士学院教学科研基层组织负责人选聘申报表.doc
艺术学院
威尔士学院
2024年9月25日
原文标题:艺术学院、威尔士学院教学科研基层组织负责人选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art.lzu.edu.cn/hdapp/bas/col_detail.php?id=2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