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壬寅学制
颁布时间:1902年
颁布政府:清政府以日本学制为蓝本
文件名称:《钦定学堂章程》因颁布于农历壬寅年,亦称“壬寅学制”。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次法律规定的学校系统。
主要特点:①注重实业教育和国民教育;②存在重男轻女的传统思想;③是我国最早规定义务教育的学制。
地位:我国教育史上正式颁布但未实行的第一个学制;标志着我国师范教育的开始。
2.癸卯学制
颁布时间:阳历1904年1月,农历1903年腊月(选项中有时没有1904,选1903即可)
颁布政府:清政府以日本学制为蓝本。
文件名称:《奏定学堂章程》因颁布于农历癸卯年,故又称“癸卯学制”。
主要特点:①体现了洋务运动中张之洞的“中体西用”思想;②最大特点是修业年限长,修业年限长达26年;③划分了师范教育,单独建立了师范教育体系;④规定了班级授课制,标志着班级授课制在我国的普遍适用,首次以法令形式将班级授课制推广至全国实施(对比我国班级授课制的首次采用为1862年京师同文馆);⑤首次明确提出了“义务教育”“强迫教育”词汇;⑥规定男女不许同校,轻视女子教育。
地位:我国教育史上第一个正式实施的现代学制;这是我国从封建教育向现代教育迈出的第一步。
3.壬子癸丑学制
颁布时间:1912、1913年(1912年为壬子年,1913年为癸丑年),于1912年9月公布,史称壬子学制。自新学制公布到1913年8月,又陆续颁布了各种学校规程,对新学制进行补充,使其成为一个更加完整的系统,即壬子癸丑学制,亦称1912-1913年学制。
颁布政府:南京临时政府,蔡元培任教育总长,以日本学制为蓝本。
主要特点:①第一次规定男女可以同校,并将学堂改为学校(京师大学堂改名为北京大学);②教育体系划分成三段四级;③废除尊孔读经,在教学内容上充实了自然学科;④规定了“初等小学四年为义务教育”,这是我国政府法令中第一次明确规定“实施”义务教育。
地位:我国教育史上第一个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学制。
4.壬戌学制
颁布时间:1922年
颁布政府:北洋政府以美国学制为蓝本(唯一以美国为蓝本的学制,易成为出题点)
别称:“新学制”或“六三三学制”或“一九二二学制”
主要特点:①规定小学6年,初中3年,高中3年(也被称为“六三三学制”或“新学制”),首次遵循了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的学制;③缩短小学年限(7年缩短至6年)、延长中等教育年限(4年延长至6年);④兼顾学生升学和就业两种准备,这是我国首个兼顾“升学”和“就业”的学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