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质效,根据中共庆阳市委政法委等6部门《关于加强全市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庆市司法〔2018〕213号)、合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合政办发〔2019〕85号)、中共合水县委政法委等3部门《合水县综治中心诉前调解个案补贴实施办法》(合政法发〔2024〕32号)等文件精神和全县人民调解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合水县司法局为驻县综治中心调解中心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10名。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公道正派、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情况;
2.有较强法律政策水平和协调沟通能力,热心人民调解工作;
3.已经退出工作岗位的法官、检察官、律师、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村居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或具有相关领域专业知识的人员优先考虑;
4.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
6.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及计算机操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5.在原单位因违纪违法被解聘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职责
1.接待群众关于矛盾纠纷调解事项的咨询和矛盾纠纷调处;
2.做好纠纷的受理登记、调查笔录(取证)、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书制作,规范和审定人民调解协议书,检查和督促生效协议书的履行,做好回访归档、统计上报等工作;
3.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公民遵纪守法、弘扬社会公德;
4.完成县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4日— 12月11日(工作日现场接待)。
2.报名地点:合水县北区统办2号楼县司法局702室,联系电话:0934-5926267。
3.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资料:
(1) 《合水县司法局专职调解员报名表》一式3份;
(2) 本人学历证书及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复印件;
(3) 近期正面1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
(4) 有相关工作经验1年以上者还需持证明材料;
(5) 报名表现场填写。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聘任资格。
(二)资格审查
合水县司法局将组织专人对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资料进行审查认定,资格审查认定合格人员予以公示。
(三)面试
1.面试由县司法局党组统一组织,主要了解应聘人员适应工作岗位的综合能力。
2.面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人数及面试结果确定聘用人员。
五、聘任和待遇
1.经县司法局党组研究后,确定聘任人选,由县司法局与专职人民调解员签订聘用协议,聘期一年,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受聘人员无底薪,按照调解案卷发放个案补贴(30-350元/件),并为每人购买人身伤害保险。受聘人员的日常管理由县司法局和县综治中心双重管理,业务上接受县司法局的指导。个案补贴按《合水县综治中心诉前调解个案补贴实施办法》执行,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2.岗前培训:专职人民调解员统一由县司法局组织实施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合水县司法局
2024年12月3日
原文标题:合水县司法局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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