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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甘肃天水张家川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天水人力资源服务大市场 | 2025-02-1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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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实警务辅助力量,张家川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辅警4名(其中:男性3名、女性1名)。同时,建立后备人员库(男性3名、女性1名)。招聘的辅警属合同制聘用人员,不具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不占用编制,不享受人民警察待遇,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具有张家川县户籍。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2月至2007年2月期间出生)。

  5.男性身高165厘米(净身高)及以上、女性身高155厘米(净身高)及以上,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脸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以及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6.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备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9.辅警主要从事司法警务辅助工作。法律类相关专业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0.已与有关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人员,入职前需提供原用工单位出具的解除合同证明。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从事辅警工作: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6)其他不宜担任人民法院文员或辅警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委托甘肃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承担公告发布、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考务工作。

  (一)发布公告

  通过张家川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天水人力资源服务大市场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请于2025年2月17日至2月19日期间,填写《张家川县人民法院2025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连同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个人征信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扫描以PDF格式文件发送到报名邮箱864184514@qq.com。文件命名为“XXX(考生姓名)报考辅警”等字样,收到“报名成功”的回复邮件后即表示网上报名成功。

  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报考人员提交资料报名且收到“报名成功”回复后,关注张家川县人民法院和天水人力资源服务大市场微信公众号。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的时间、地点及成绩查询以张家川县人民法院、天水人力资源服务大市场微信公众号公告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与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1.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时间和地点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法律基础、时事政治、公文写作及计算机基础等相关知识。

  3.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明(参加考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笔试成绩通过张家川县人民法院、天水人力资源服务大市场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资格复审

  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根据计划招聘人数和笔试总成绩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总成绩的顺序进行递补。如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环节。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需携带的资料:

  (1)笔试准考证;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及本人复印在同一页);

  (5)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个人征信报告。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实行百分制。参加面试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面试缺考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通过张家川县人民法院、天水人力资源服务大市场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名,按岗位拟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依据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按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及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七)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张家川县人民法院根据辅警管理相关规定,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结合拟聘用岗位条件,由县法院从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缺,按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体检、政治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张家川县人民法院、天水人力资源服务大市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证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予以聘用,与张家川县人民法院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考核合格人员,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职工社会保险。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聘。

  五、人员补充

  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但未入围体检的考生按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建立后备人员库。待岗位出现空缺时按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后备库人员全部补充使用完毕后,启动新一轮招聘工作。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情况,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本次招聘不扣押任何有效证件,不举办任何培训班,不接受任何辅导。

  3.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4.报名咨询电话:0938-8520253

  5.政策咨询电话:0938-7570699

  报名及政策咨询时间: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附件:张家川县人民法院2025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

  张家川县人民法院

  2025年2月13日

  原文标题:张家川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uG-2e7dCeQWy6anJJCqo8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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