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就业优先战略,进一步优化和规范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就业,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作用。根据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相关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武山县公开招聘2名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武山县内城镇户籍,具体条件参照岗位要求确定。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爱公益事业,服从管理,团队协作意识强,工作认真细致,身体健康。
3.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4.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并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法定登记手续的,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监事、理事或负责人等职务的,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死亡的;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人员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达到辞退条件的;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5.遵守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6.其他要求,参考附表。
二、报名时间及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25日,截止时间以人员报满为止
2.地点: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5办公室
3.招聘岗位及有关要求(附件1)
4.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如下全部材料:①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④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⑤《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⑥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⑦《天水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样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报名人员提供个人信息、有关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条件。对不符合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造成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薪酬待遇及人员管理
1. 按照“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管理机制和“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属性管理。
2.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并按月为聘用人员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补贴标准1800元/人,用人单位依法每月缴纳工伤保险和发放单位用工报酬(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自行商定)
3.用人单位根据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时间和强度,给予合理用工报酬。
4.公益性岗位人员录入全省“大就业和劳动关系信息系统”管理。
附件:
武山县2025年县直单位申请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信息表第1期.xlsx
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5日
原文标题: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WH0Azibm0MMxdSwRwxhaU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