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在敦煌市政府核定的名额内,现市住建局联合沙州镇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城市管理执法协管员1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城市管理执法协管员的身份和职责
招聘城市管理执法协管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不行使行政执法权力。主要职责是在具有行政执法资格执法人员的指挥、管理和监督下,协助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开展执法辅助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吃苦耐劳,责任心强,自愿从事城市管理执法协助工作;
(二)热爱城市管理执法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从事城管工作的理论水平,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身体条件,并能够服从组织安排;
(三)具有敦煌市户籍或长期居住在敦煌市;
(四)男性,年龄在18岁以上、45岁以下;女性,年龄在18岁以上、40岁以下;
(五)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及明显疤痕;
(六)专业不限,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七)退役士兵、见义勇为、具有基层治理相关工作经验等人员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城市管理执法协助工作的;
6.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地点:敦煌市沙州镇2楼221办公室;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3日下午18:00(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网络、委托及其他方式报名。
4.报考人员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
(1)《城市管理执法协管员报名表》一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4)复退军人须提供退役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
(5)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提供资料不齐全的不予报名。
(二)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应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统一领取准考证,进入笔试程序。
(三)笔试(占总成绩60%)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统一组织笔试,笔试科目包括基本法律常识、时事政治、敦煌市情及综合职业能力测试。
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上通知时间为准。
(四)面试(占总成绩40%)
参加面试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面试比例,可按照实际情况调整岗位数量。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重点考察报名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家庭背景等情况,对综合考察情况进行打分。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在政审中,发现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审不合格:
1.不具备应聘条件的;
2.曾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3.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差,以及具有其他不宜担任城市管理执法协管员情形的;
政审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面试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1:1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在具有相关资质的医院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聘用
通过体检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微信平台等载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即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依法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抚恤、休假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五、特别声明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联系人:陈
咨询电话:15101726015
敦煌市沙州镇人民政府 敦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25日
原文标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AnGLGLpOyvueU0KYVgRP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