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和专业建设需求,决定在核定的人员编制控制数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人,具体招聘计划详见《培黎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二、招聘对象
符合专业要求和岗位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本科学段须取得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学位),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必须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3.具有良好的品行,服从工作分配,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体检标准;
5.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90年2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5年2月以后出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符合公告中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和其他要求;
8.在国(境)外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且毕业院校排名须在2025年QS排名前500名以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招聘
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在校或者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4.在各级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人事(学籍)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
7.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退未满5年的;
8.与用人单位领导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9.市属(含各县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国有企业在岗人员及“三支一扶”、进村进社等各类项目人员;
10.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以及网络学院和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
11.2025年以来参加张掖市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被确定为聘用对象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政策待遇
1.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享受本校校内绩效工资。
2.招聘人员在山丹县城区无固定住所的5年内免费提供宿舍。
3.支持招聘人员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推广,用人单位给予项目资金扶持。
五、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应聘人员下载填写《培黎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网上报名人员将报名要件扫描为pdf格式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和附件命名为:岗位代码—毕业院校及专业—姓名,网上报名时间以发送邮件成功时间为准。
报名要件: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本科学段的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学段的学业课程成绩单、《中国高等教育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相关资格证书。
往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研究生和本科学段的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学段的学业课程成绩单《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相关资格证书。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须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
报名时间: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3月3日18:00。
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要件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对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追究相关责任。
各招聘岗位符合资格条件的确定报考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须达到3:1的最低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通过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核
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告。报名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携带2张2寸正面蓝底免冠照片和报名要件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张掖市教育局、培黎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对逾期未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或提交报名所需资料不齐全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审核通过者进入考试考核环节。审核结果由培黎职业学院负责通知。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工作在张掖市人社局指导下由张掖市教育局和培黎职业学院组织实施。考试考核分为笔试、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完成岗位职责任务所需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素质等,满分100分。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尾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适应岗位的专业能力,满分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出现末尾成绩并列者,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
参加考试人员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考试结束后在张掖市教育局、培黎职业学院官网对成绩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进行公布。
(四)体检考察与聘用管理
1.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复检由培黎职业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和复检费用自理。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即为终检。参加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的、不按要求参加复检或复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体检结束后,由引进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将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调阅档案等方式方法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自愿放弃考察资格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依次顺序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应聘人员如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2.公示和聘用。正式聘用前,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档案、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第一个服务期不少于5年,5年内不得调动工作,第一个服务期内违约的,向用人单位缴纳违约金,违约金在签订聘用合同时由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商议确定。
六、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应聘人员随时关注邮件、短信,并保持通讯畅通。本公告解释权归张掖市教育局。
七、组织实施及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张掖市委组织部、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指导下,由张掖市教育局和培黎职业学院组织实施。招聘人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936-12388(张掖市纪委监委)
0936-8218780(张掖市委组织部)
0936-8360763(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13830667100(高老师)
13629369983(樊老师)
报名邮箱:419114431@qq.com
附件:1.培黎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
2.培黎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张掖市教育局 培黎职业学院
2026年2月12日
原文标题:培黎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zhangye.gov.cn/jyj/dzdd/tzgg/202602/t20260212_150981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