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126号)和县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岗位工作的通知》(金人社发〔2024〕27号)文件精神,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了失业登记,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5.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
6.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
7.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经个人申请,经办人员审查、分管领导严格把关、主要领导复核及会议研究,拟对以下人员进行公益性岗位安置,现将安置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如有异议,可实名通过电话等形式反映,我中心将认真受理并调查核实。
公示时间:2026年8月25日至8月29日,共5天。
联系电话:0937-4571865
金塔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8月24日
原文标题:关于对金塔县2026年9月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人员进行公示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jtxzf.gov.cn//jintaxian/c101972/202608/14ef907ea99f45ce87d1b2d011026438.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