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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中共渭源县委政法委员会决定面向全县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公开选调中共渭源县委政法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渭源县综治中心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见附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县内财政供给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干部。
(二)报名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热爱政法综治工作,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3.年龄36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4.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5.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限未满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聘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选调工作分考试(笔试、面试)和考察环节。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报名。2019年12月23日至12月25日,到县委政法委(县统办楼646房间)报名。
本人填写《中共渭源县委政法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在中国·渭源党政网、渭源县党建网下载),并携带相关材料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有学位证的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蓝底彩色照片3张。
2.资格审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笔试、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2.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办法为: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
若两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报中共渭源县委政法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3.时间和地点。笔试按准考证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参加考试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公示、调动
考试结束后,按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全面考察。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提出拟选调对象,分别在中国·渭源党政网、渭源县党建网,“平安渭源”微信公众号和原单位公示5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安排到县委政法委下属事业单位县综治中心工作。
四、注意事项
1.本选调公告在中国·渭源党政网、渭源县党建网,“平安渭源”微信公众号刊登。
2.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3.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4.为保证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报名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联 系 人:0932—4132160
0932—413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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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渭源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9年12月20日
原标题:中共渭源县委政法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nwy.gov.cn/art/2019/12/20/art_953_12493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