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适应消防救援队伍“全灾种、大应急”职能使命需要,更好地保障人民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崇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信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方案〉的通知》(崇政办发〔2020〕90号)要求,结合政府专职消防员缺额情况,崇信县消防救援大队计划面向全县公开补充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招计划及岗位职责
计划面向全县公开补充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10名。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与行政编制消防员共同承担灭火和应急救援、战勤保障等相关辅助工作。
二、补招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志愿投身消防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和崇信县户籍;
4.限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退伍军人、从事过消防救援工作且取得国家消防和应急救援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持有特种车辆操作证或驾驶证B照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
5.矫正视力在4.5以上,身体健康,体态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
6.从事过消防救援工作、急救救护工作人员和退役军人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录:
1.曾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吸食毒品、流氓、盗窃、酒驾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补招程序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1年2月22日至2月28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地点设在崇信县消防救援大队一楼通讯室,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专业资格证、退伍证、《就业报到证》(报到证有具体就业单位的,须同时提交与报到证就业单位一致的<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和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6张。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填写诚信承诺书和报名表,并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准确。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3.招录工作人员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录条件的进行报名登记。准考证领取及测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二) 测试考核
1.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参照应急管理部公告(2019年第2号)和《关于国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执行。在县财政局、应急管理局、人社局等部门监督下,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心理测试和面试
从体能测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计划招录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人员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应征入伍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进行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不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政治审查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内容包括本人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对有吸毒史、曾参加过非法组织、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和法律、政策规定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录用。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空缺的,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