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和《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甘发〔2018〕21号)精神,按照《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社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教师〔2023〕4号)要求,为认真组织实施好我州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2023年,我州将在以下8个县(市)实施“特岗计划”,具体为:临夏市、积石山县、康乐县、和政县、东乡县、广河县、临夏县、永靖县。
二、计划和岗位
(一)全州计划招聘“特岗计划”教师1847名(含已签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12名),聘期为3年。
(二)实施县(市)招聘计划和岗位详见临夏州2023年“特岗计划”学科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
附件1:临夏州2023年“特岗计划”学科岗位需求计划表.xlsx